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各类车辆与船舶所应缴纳之车船税金额因排气量之差异而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
(一)排气量在1.0升及以下者,需缴纳60元至360元;
(二)排气量介于1.0升以上至1.6升之间者,需缴纳300元至540元;
(三)排气量位于1.6升以上至2.0升区间内者,需缴纳360元至660元;
(四)排气量高达2.0升以上至2.5升者,需缴纳660元至1200元;
(五)排气量扩展至2.5升以上至3.0升者,需缴纳1200元至2400元;
(六)排气量再升级到3.0升以上至4.0升者,需缴纳2400元至3600元;
(七)若排气量超过4.0升,则需要缴纳3600元至5400元。
法律依据:
《车船税管理规程》
第七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车船税,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向纳税人开具含有车船信息的完税凭证。
第八条税务机关按第七条征收车船税的,应当严格依据车船登记地确定征管范围。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据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确定征管范围。
车船登记地或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以外的车船税,税务机关不应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