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公立高校出具的学位证书是否具备实际功用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该证书是否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假如该证书系由获中国政府认可学历资质的非公立高等学府颁发,那么其自然具有相应的价值。
尽管它在含金量方面可能稍显逊色,但依我国相关法度,其与来自公办学校的同等类型毕业证书的法律效力是相等的。
关于民办大学,根据性质不同,我们可以将之分为两大类:
1、全国招生且需要全天候课程的全日制类型,这种形式与公办高校相比较无二致,皆被纳入到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
2、只需支付足够费用即可获得的办学模式,该模式下并未设定严谨的教学制度及学习过程,因此学生在学信网上无法查阅到相关信息。
基于以上原因,这类形式的毕业证书的实际意义并不深远。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