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首先启动您所使用的一体化税收管理综合应用程序,请注意,各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取决于您所在的地区及税务部门;
2.接着,根据界面左侧关于数据录入的提示,如实填写贵司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与增值税相关联的财务报表;
3.在确认所有数据均无任何错误并已完整填写后,按下保存按钮以确保数据得到妥善保存;
4.在所有财务报表顺利保存完毕后,即可进行电子申报操作,在申报前务必对每一项数据进行细致入微的核实,因为一旦提交成功,便无法再更改其中包含的错误数据,若确需修正,必须前往当地税务机关请求工作人员协助予以撤回;
5.申报流程顺利完成且电子扣款显示成功后,宣告本期报税工作圆满结束。
在此期间,务必确保公司账户的可用余额足够支付本次扣款。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