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选择走简易程序时,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应及时报告予具有管辖权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接收与处理;其次,当公安交通部门接手并到达现场后,应立刻开展相关处理工作,包括责任认定环节;随后,依据了然于心的认定结果,作出适当的裁决处罚;最后,在这其中,调解员会主持引导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以解决争议纷争。
而倘若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持有异议或者公安部门因某些原因无法进行有效的调解,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