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者全额支付首付款之后,即可启动房屋买卖的网上签约过程。
在此环节中,务必要确认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否确定无误。
鉴于资金短缺导致项目延期交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开发商通常会在预售合同条款中采用一些技术手段,例如仅明确约定建筑工程的竣工期限,而未详细说明实际交付给买受人使用的具体日期;或者采用诸如“水电气设施安装完毕、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且小区配套建设完善后”等含糊描述方式。
针对此类现象,购房者在签署网上购房合同时,务必将交房日期清楚准确地标注为“某某年份的某某月份的某个日期”,并且同时明确规定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