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成都市办理居住证所需的必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可选择提供户口簿原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近照三张(免冠近期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居住地点证明文件(包含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书、单位开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等其中之一);劳务合约或者学生在读证明;填写完整并签署的居住证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