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明知道对方是涉嫌犯法的人,仍然为他提供隐蔽场所和金钱资金,协助他们逃离抓捕或掩盖违法行为,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制裁;若情节严重者,刑罚将会进一步加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然而,若犯罪人员能够主动自首,可在量刑时适当予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