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医保卡并不具备跨区域使用的效力。
具体来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按照既定制度,医疗保险尚不允许进行转移;
然而,最新发布施行的《社会保险法》中已对此作出了新的规范调整,即医疗保险将有望随着个人身份的变更而实现转移,这有待于新政策正式实施后方可执行。
其次,对于大多数医疗保险而言,其主要功能都是仅限于在投保地使用,而无法跨地域行使(除非是由于诸如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
最后,如果您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投保地并在其他地方继续工作,那么应当做好相应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手续处理,否则,通常情况下异地所产生的医疗支出将无法得到有效的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