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缴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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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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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一般连续缴费20年,就可以停止缴纳了,但多缴最后领的也多。
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政策的一个方面。在实践中,很多人员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知识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缴费?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对策有哪些?

一.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二. 基本医疗保险的对策:

1.明确界定保障对象

建立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不能仅仅包括非从业居民,也要向难以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员开放。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及其子女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了清晰的界定,参保者及其家属都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样在各地就不会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而将部分群体排除在外。

2.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想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参保,而且终身参保,显然自愿参保原则无法实现,如果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和退保问题。此外,贫困群体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减少或免除缴费的形式参保,避免其陷入因病(尤其是大病)致更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实际上社会保险固有的强制性特征就应该强制所有制度覆盖对象参保。

3.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中,政府财政补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了提高参保率可以通过降低参保人的缴费标准,尤其是成年人,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同时提高医保待遇如增加门诊报销额度、提高报销上限额度等。在非从业居民中实际上大多数是收入较低者,通过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对其进行经济刺激无疑可以提高参保的积极性。此外,要优化政府财政补助标准,可根据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划分等级标准,使中央财政有差别的划拨补助款,中央财政的补助力度与地方财政的支持能力结合起来。

4.建立健全三项医保制度的衔接与整合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且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保、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制度,使其适应城镇居民工作岗位、身份变动频繁的特点。应建立起跨区域可以转账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身份、工作地点发生变化,账户可以迁转,各地衔接,一旦缴费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而且能一卡通用。

加大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需要加大力度,如前所述,政策实施以来,仍有较多居民因不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未参保。除此之外,宣传也要有广度和深度,既要阐明政策优势、特点和适合人群,又要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和参保、缴费、报销的程序,也要宣传如何看病如何选择医院等跟参保人能享受医保待遇相关的所有信息,使居民能全面透彻的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尤其是在能保证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可以减轻个人负担,能让参保人确实感受到实惠,有良好的政策预期。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我们知道: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是由两方主体完成的。一方是参保人员,另一方是相应的单位。希望本文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的内容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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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的有关规定填报,不得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2、省医保中心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特殊情况下缴费基数按下列办法确定:(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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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职工退休(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以职工本人退休(职)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达到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5、用人单位转让、合并、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的,接收或继续经营者须承担原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并按接收的人员情况缴纳原用人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要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省直退休人员上年的人均医疗费,从清偿资金中一次性为本单位退休(职)人员缴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变动时,于次月5日前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手续。省医保中心应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人员变动的相关资料及时审核办理。参见:关于省直律图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8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9日执行日期:2001年11月19日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劳社医疗[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3日执行日期:200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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