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式的法律法规中,没有领取结婚证书通常不被定义为诈骗婚姻。
然而,假设有柏拉图式的婚姻是以获取财务利益作为诱饵,或者缔结了可以取消的婚姻关系,其中一个方面故意向伴侣隐瞒并欺骗有关自己的不利结婚信息,如家庭环境、婚史、身体上的缺陷或者健康状况等,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