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外包员工并不能被轻易地解除劳动关系。
虽然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对这些外包员工的业务北京进行裁员处理的权限,但是,如果发生了严重的过失行为导致其无法继续留在岗位上,或是除此之外,他们面临着失业风险时,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参照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将该名外包员工退回到其原所属的用人单位,由原用人单位负责决定最终的聘用或离职措施。
按照客观规律和法律法规,倘若一个企业以外包或承揽的形式为其业务开展提供服务,同时将他们视为劳务派遣形式的员工来管理,这种做法应当被视作是劳务派遣的扩展应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