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养殖场建筑物拆迁补偿的准则,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来进行:
首先,根据该养殖场在拆迁前三年内的平均年产值,我们将依照六到十倍的比例计提相应的土地补偿款额;
其次,我们将依据最低的建筑成本价格,支付给业主场房的赔偿费用;
再次,对这个养殖场因拆迁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我们会参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去权衡,再根据停产停业所持续的时间,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停产停业补偿款项;
另外,对于需要迁移的各类生产设备、动物以及日常用品等,我们也会给予合理的搬迁费用补贴;
最后,对于那些需要重新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我们同样会支付对应的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