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家企业遭遇破产之际,势必要对其拥有的财产进行全面且彻底的清算。在此期间,除老百姓熟知的公司股权清理以外,清算组成员还将肩负起如下重大职责:
1.他们会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精细清理,并据此制作出详尽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他们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所有债权人和潜在的债权人发出通知,以告知他们企业正在经历破产清算;
3.针对清算期间尚未完结的公司业务事项,清算组成员将全权负责投理;
4.对于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欠缴的各类税费及因清算产生的税费,也将由清算组成员予以妥善处理;
5.他们还有权利对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并向那些已确认债权的债权人支付剩余财产;
6.
此外,一旦政府或法院指派该清算组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他们同样具有相应资格和职责。关于为何要及时通知债权人这一点,主要是由于清算之后要对企业债务进行清偿,为了确保能让债权人顺利实现自己的权益,故需让所有债权人掌握企业破产的确切信息。而得知此事的债权人,则有义务积极提出他们的债权请求,而企业也应以此为依据来对这些已被确认的债权进行偿还。对于还未能完全偿还的债权,若已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可申请参加最终的分配,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