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出售房屋时,通常情况下并非必须要求夫妻双方都签署相关协议。
然而,若涉及到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房屋交易,便需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名确认了。原因在于,对于夫妻联合所有的任何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均不得进行任何处置。而对于单一所有权人(即独有)的房产,则无需夫妻双方赞同即可进行买卖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