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解析:在与卖家进行充分磋商无果后,应迅速采取行动,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同时请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倘若商品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以致影响了原有的交易目的得以实现,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等货物或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若买方选择拒绝接收货物亦或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由此导致的标的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将由卖方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