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否也。
若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有权依法单方面宣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有权要求该用人单位补齐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资金。
此处所提到的经济补偿标准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视为一个计薪周期,应向劳动者支付等同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期限不足以达到一年的,则仍需依照实际服务月数来计算其平均工资。
而所谓“月工资”,其实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上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收入的总和除以12个月后所得到的数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