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国家的新《公司法》已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公布实施,依据该修正案,公司制企业原先的实收资本注册制度已经被替代为更具灵活性的认缴资本注册制度。
此外,修改后的法律还放宽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制性规定,同时简化了公司登记手续和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