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标准如下:
首先,该机构必须拥有至少一名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技术主管并且这一位技术主管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在工程造价领域有超过10年的实际经验;
其次,专职专业员工人数不得少于6人,以确保能有效地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应包括:
至少4名持有中级(或类似)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
另外,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员工数量也要达到3人以上,其余员工则必须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实际工作经验;
第三,公司需要与每位从事工程造价行业的专职专业员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保证其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段(除投资方外);
此外,企业还需对这些专职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操作,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利益;
最后,在准予设定准入资质等级的日期之前,该机构需要确保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三)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四)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五)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