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每位公民所取得的劳务报酬税款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方式,可根据相关公式进行简便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若收入小于4000元则在此基础上再减去800元)-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然而若收入高于4000元,则需将其乘以系数(1-20%)。
其次在年度终了之后,对该笔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额减除20%的法定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作为新的收入额,与公司运营所得,稿件收益等四种资产合并统计得出总的收入总额。
在总收入中再减掉年度内必要的消费支出和6万元的基本开销,同时还要考虑专项扣除额,专项附加扣除额及其他法律明确的扣除额的影响,
最后将这些数据相加合并计算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