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人涉嫌故意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且其所获取的违法所得已经超过二万元人民币这个重要的金额标准,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种情况将被定义为需要相关部门正式进行调查和追究的案件。
如果行为人事先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且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来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无论这些财物的价值如何,只要达到一定数额,就符合了我国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应当被视为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五)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