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市政府批准,昆明市区目前执行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670元,此外,针对非全职职业的员工,其薪资标准则调整至每小时15元。
关于工资福利补差部分,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额外支付的款项如下:
(1)因工作需要导致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或者处在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中的员工所需给予的津贴;
(3)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所赋予劳动者应得的福利待遇。
此类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为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而进行的培训费用;
(b)按照国家现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需要发放给劳动者的费用、防护用具以及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自行制定的工作用品,例如员工工作服等;
(c)依据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由用人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
(d)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用、为了应对紧急情况所设的抚恤救济金、丧葬活动支出的费用、探亲差旅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