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可以得到解答的,即当夫妻中的一方受到刑事拘禁时,他或她的另一半确实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处理他们的婚姻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刑拘期间,仍然享有家属探望的权益,而配偶则可以利用这个探视的契机,向犯人提交已经拟定好的离婚协议书让其签署同意,这样,离婚协议书就合法生效了。
之后,配偶再携带这份生效的协议书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要求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跟随配偶至被拘留的地点共同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从而成功地解除双方的夫妻法律地位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