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子女扶养权益分配的相关条款所指明:
1)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无论是孩子由父亲或是母亲直接进行照顾和抚养,他们仍然保持着彼此作为父母的身份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被切断或削弱。
2)在离婚诉讼中,父母负有协商安排孩子的扶养权归属的义务。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须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3)当离婚事件发生时,对于年龄在两岁以内的小孩,基本遵循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