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至两年之内的时间范围内,有关机构并未正式启动执行程序,而且也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止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况,一旦被执行方对此提出疑义,则法院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终止执行程序。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来说,在裁判文书中都会明确注明执行期限,一旦超出该期限,申请人有权通过提交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