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首先,您需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迁户申请;
(2)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允许后,您可以进行后续步骤;
(3)接着,向当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提出迁出请求;
(4)在下一步中,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为您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
(5)待开具了《准迁证》之后,便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6)然后手持《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完成迁出手续并获取迁移证;
(7)最后一步是携带好迁移证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藉落户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