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劳动者仅需向用人单位预先告知离职事宜以满一个月,便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公司,无须得到上级主管的同意。
倘若雇主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相关规定,劳工可选择采取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亦可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而实现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
此外,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只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