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续订手续。
若因雇主原因未能成功续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龄而定,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额度,反之,不满一年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半年者,同样可获得一个月工资补偿,如未满半年则仅赔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