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伤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则应依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首先,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根据受伤等级相应地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中十级伤残所对应的金额为六个月的本年度月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在劳动合同满期之后,或者由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对此将负有额外的责任,必须向伤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资料以供审查:
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必不可少的基本材料之一;
第二,需要提供与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及材料;
第三,工伤申请表还需要附上详细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便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
同时,为了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工伤认定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无任何纰漏或不足之处。
若发现材料有缺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给其书面通知,以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内容。
唯有当申请人按照指定的书面通知要求将所需的补充完整并交回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才会正式受理此次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