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离职员工在结算薪酬时多领取的款项未返还的情况,若涉及数额相对较低,企业可能会考虑放弃追究责任;
然而,若是金额数目较大,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请求涉事员工全额偿还不当收益。
2、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双方均可选择前往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