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委托律师递交上诉申请时,请务必准备至少五份上诉状供被告人签署及按压指模。
其中一份应由上诉方(即被告人)自行保留,另外一份须提交给委托人(即被告人家属)。
同时,律师档案内还需另备一份备案。
此外,再将一份送至上级人民法院,以及另一份交给原审理检察院以备查。
如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上诉案件,由于对方可能存在多个原告或被告,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追加相应数量的上诉状。
对于目前仍处于监禁状态且无法提供打字复印服务的被告人,只需草拟一份上诉状即可。
若有不识字但希望上诉的被告人,可向原审法官提出请求,亦可直接提交给监狱或拘留中心,转告原审法院前来进行笔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