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贿金额高达30万时,应视情况判处被告人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可同时剥夺其财产权;如果行为极其恶劣、性质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并额外剥夺其财产权。
针对贪污罪行,刑法明确规定了如下量刑标准:
首先,个人贪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将被视为情节严重,依法判处被告人为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额外剥夺其财产权;若情节更为恶劣、性质极度严重的,则适用死刑,并附带剥夺其财产权。
其次,个人贪污金额介于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参照前者的量刑标准,依法判处被告人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被附加剥夺其财产权。
再者,个人贪污金额在5000元至5万元之间的,根据案件情节的不同,依法判处被告人数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被附加剥夺其财产权;若被告人身为犯罪之后能自觉悔过、积极退赃的,司法当局可视情况减轻处罚或免除其刑事责任,但须由其所属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施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最后,对于个人贪污金额未达5000元,且案情性质不甚严重的,要视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经审查认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后免予起诉;如果经审查确属情节较为严重的,则可判处被告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也可能会收到相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纪律处分。
此外,对于屡次贪污而未经处罚的,刑法规定将累计贪污金额作为决定刑罚多少的关键因素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