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正式离职的程序如下:
首先员工需要前往公司人事部门领取离职申请清单,并请按照规定内逐项完成各部门主管的签字审批事宜;
其次,员工有责任完成公司赋予的各项交接任务,包括归还所有公司所提供的办公设施,如电脑、打印机,以及门禁卡等相关物品;
同时,员工还需与财务部门进行主动沟通,确认所有的预付款额和未结清款项等事项;
最后,在薪资结算方面,员工应会同人事部门对离职生效当月的出勤情况进行核实,以确保所获得的报酬准确无误;而人事部门将在员工离职日为其开具离职证明文件,并承诺会在15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理社保关系及档案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