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承担补偿的情况时,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通过平等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自行达成共识,又发现责任方车辆具有相应保险,那么便可进一步寻求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其次,我们还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这一问题,甚至可以尝试请求交管部门出面协助调解以妥善解决此事;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未能达成理想效果或调解无果,我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具体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