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拖欠子女抚养费用未支付,那么会面临的潜在风险是,被另一方依法提起诉讼。
在对方起诉之后且法院作出宣判时,若负有给付抚养费用义务的一方具备执行判决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执行的,那么所带来的最为严酷的后果便是将涉嫌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即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将会因为此行为遭受法律的终极追责,同时也会因被列入信用评价体系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受到相应的消费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