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作伙伴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需依据各位合伙人的共识进行设定,其决策标准可以参照每个人所投入的资金比例,以及对于非现金形式财产作出的投资估值等因素考虑。
然而,在制定合伙协议时,有一条重要规定需要注意,即提请大家避免任意协议中约定将所有的利润分配给某几位特定的合伙人,亦或是让其中某些人独自承担所有的损失。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