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失业员工名单提交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其次,这些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失业登记手续;
再次,经过审核批准后,即可获得失业登记证书,并依据此证书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失业救济金的申领请求;
最后,在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无误后,失业人员便可每月按时领取由其发放的失业救济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