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归还员工的押金情况,劳动者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在法律层面上,用人单位不能通过任何方式来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以及其他额外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交纳押金的行为属违法范畴,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仲裁结果仍无法令双方满意,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