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自杀后的保险理赔事宜时,投保人所购买的必须是寿险产品,且寿险合同需已正式生效并满两年。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那些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保单来说,自该等合同正式设立或其效力得以恢复之日算起,如果在随后的两年内发生被保险人自杀事件,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属于无法实施任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