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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房写的女方名字房产算谁的

3.4w浏览 匿名 2024-04-29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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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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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所载明的权利人即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然而,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而言,应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夫妻双方有权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处置房产。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裁决分配事宜。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权证持有者的姓名对房产归属做出判决,并要求产权人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
    9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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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种情况下,即使日后男女并未结婚,男方也无法向女方要回房子。不过,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分手就可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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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登记能写两个人名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购置的房产仍可登记双方的姓名。
在购房过程中,无论登记何人数目为共同所有人均无妨,一般并未设定特定的限制条件;
然而,在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时,确实存在一定差异。
房产证需以一人为单位发放,第一位业主也即是共同购屋者中的首位,其名下所持有之证书为《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一栏填写的则为“共有”;
其余共同购屋者所持有的证书则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一栏填写的也是“共有”。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建议首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房产份额协议公证手续,明确各自在此房产中所享有的权益比例及具体数额,随后依据经过公证的协议,便可顺利签署正式的双人姓名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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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但是,也有一种例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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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锁骨骨折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针对锁骨骨折所导致的伤残等级评定问题,我们遵循了诚实严谨的原则,将主要依据致伤因素对人体所造成的直接性原发性损伤以及由此诱发的并发症或后遗症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综合鉴定。
其次,在处理鉴定过程中,我们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主要的鉴定依据,同时兼顾损伤当时的伤情状况,以及损伤所带来的后续影响,从而进行综合评估。
最后,对于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情况,我们同样注重损伤所产生的后果,并结合损伤当时的伤情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关于骨折的赔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权行为人若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而导致残疾,侵权行为人还需要承担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额外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4.1.2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4.1.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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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钱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种情况下,即使日后男女并未结婚,男方也无法向女方要回房子。不过,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分手就可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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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法院有权判孩子名下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并未被赋予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实际操作上,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这个过程并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权益。
根据中国法律明文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原则,根据财产状况以及对子女、母亲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程度来做出最终裁决。
关于诉讼离婚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原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
2.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清单;
4.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供其出生证明;
5.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此外,离婚诉讼的条件也有所限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
2.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
3.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必须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准许离婚的情形。
总而言之,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未成年子女并未被赋予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这个过程并不会涉及到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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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谁?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子女所有。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说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子女所拥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话,可以说是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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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法律约束力主要是针对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商业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询问关于公司章程对何种人士具有强制约束力,亦或是哪些人需要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之规定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公司章程对公司自身、公司的各位股东、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者均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首先,公司章程乃由公司各股东共同制定并通过签字、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且最终应在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所以,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皆具有强制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股东不但包含了公司创立时的参与者,同时也包括后来加入到公司的投资人。
其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签署的法规性文件,自然而然地对本公司的运营活动产生同样的约束力。
任何公司都必须严格遵照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各项事项进行运作。
再次,公司章程对董事与监事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为董事和监事系经由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他们有责任遵从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点已被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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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分手属于谁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种情况下,即使日后男女并未结婚,男方也无法向女方要回房子。不过,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分手就可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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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孕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请务必详尽地书写原告与被告的个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别、职业、所属籍贯、所在工作单位以及他们各自的居住地址;
倘若其中有人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则需详细注明该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居住地址、所在工作单位、代理权限的具体范围以及他/她与原告之间的关联性等相关信息。
其次,在诉讼状中,应重点阐述婚姻状况、离婚的原因以及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
最后,请务必注明起诉时递交给人民法院的名称,由原告亲自签署或加盖印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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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罪名是否构成
[律师回复] 解析:
1、部分承包商选择雇佣少量员工来承担各类工程,待工程甲方签署合同之后,他们会迅速召集大批农民工前往施工现场,以此名义通过集体讨薪的方式获取更大数额的劳务报酬。
若工程甲方拒绝支付额外的劳务薪酬,这些承包商便会采取聚众滋事的手段,拒绝离开施工现场,并向工程甲方提出无理要求,索取高昂的撤场费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诸如质量、安全以及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承包商往往会拒绝承担工程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相应责任,并与工程甲方发生激烈争吵乃至谩骂,进而引发矛盾与冲突。
3、承包商常常利用“工人讨薪”这一策略来解决工程各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他们可能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故意拖欠、扣留劳动者一至两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工资,然后告知农民工是由于工程甲方尚未下拨工程款项导致无法发放工资,只有在从工程甲方处获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工资。
这种欺骗性的行为旨在怂恿和煽动农民工一同前往工程甲方单位进行讨薪活动。
4、部分社会劳务分包人员存在私自揽活且随意定价的现象。
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利用或者冒充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实施所谓的“恶意讨薪”行动。
当项目出现亏损或者工程价款支付不足的情况时,这些分包人员可能会违反工程合同协议的义务,指使和教唆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中标单位追讨劳务报酬。
此外,项目经理与“包工头”相互勾结,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借口,或者故意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利用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恶意索要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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