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强行占据他人土地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可根据被侵占土地的亩数,以该地区平均年产值为基础,再乘以相应的补偿倍率进行核算和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出面协助调解解决,若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将问题提交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这些部门有权勒令侵权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罚款等相应惩罚措施。如果经过上述途径仍然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土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涉嫌犯罪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