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的相关事宜,有几项须知务必关注。
首先,根据现行国家律法的明确规定,房产的所有权籍逾70年后可自动延续。
然而,关于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或是否享有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则需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
其次,对于非住宅类建筑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到期之后的续期问题,同样需要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关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权问题,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约执行;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则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