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员工每天需连续工作十数个小时的问题,合理有效的维权途径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长为40小时,倘若雇主有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必须事先征得其同意,且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手段。
此外,若雇主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需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通常情况下,每日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如遇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确保不影响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每日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而每月累计的总时长也不应超过36小时。对于那些被迫加班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有权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