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转账行为,原则上无需偿还,然而若其中所涉及之金钱财物被确认为借款性质,那么相应的还款责任就应得到承担。通常而言,下列几种类型的资金流动将被视为赠予性质的支付:
1.一方向对方在特定节假日或纪念日进行的转账行为;
2.转账行为中明确标注有代表爱情寓意之表述,如附言中的“我爱你”等字样;
3.具有象征意义的特殊金额款项;以及4.日常生活开支与消费行为中所产生的转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