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该台计算机属于所在公司,然而由于其中存储着您的个人资料,对方未经许可强行取回了您的设备,未给您足够的时间来对自身资料进行整理和备份。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侵权行为。在此情况下,您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请求其先行归还您的电脑,并协助您将重要的机密信息及隐私数据进行拷贝转移。同时,您也有权利要求公司就此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