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儿童年龄应区分为高龄期和低龄期,而处于14岁阶段属于典型的低龄段,应被纳入到特殊的管辖范畴。具体来讲,法律明文指出,未满16周岁者,无论其是否已经完成义务教育,皆被视为“儿童”身份,任何企业或用人机构都无权雇佣这些未成年人。因此,在中国,14岁的孩子是无法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的。
然而,当一个公民年满18周岁时,他/她将自动获得成年人的身份,并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成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外,对于那些年龄介于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公民,如果他们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也可以被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