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分居期间强行夺走子女,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作为父母,我们不仅有责任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不可剥夺的。
然而,某些人却试图占据并行使这一权利,即便在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之后,他们与孩子之间的联系依旧不应被切断。如果女方擅自将孩子带走,无疑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种虐待行为。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完全有权选择向警方报案,以维护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