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警察依据法定程序所出具的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法律文件的一种形式,其必需依法告知相关事故当事人。尽管当事人签收与否并不影响该事故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但却将直接影响到其生效的具体时间点。
此外,如若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的判定持有异议且认为其缺少合理性与合法性,他们有权在此类报告通知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构提出复议请求。如期限届满,此报告即视为有效。
因此,对于事故当事人而言,签署或拒签这份事故鉴定报告将具有重大的法律和经济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