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行监外执行制度时,需将其纳入刑期内进行计算。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必须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那些不满足暂予监外执行资格要求的罪犯,如以贿赂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权力的情况下,他们在监外执行的时间将不能被算入刑期之中。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跑的话,其逃跑时间也不会被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