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劳动仲裁申请的操作:
首先,您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且按照被申请方的人数制作相应数量的副本。
其次,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您的司法立案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处理的决定。若决定予以立案处理,仲裁委员会亦应在其作出这个决定之际的同一天,将该申诉书的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反之,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案件不符合立案标准,也需给出具体的理由以示解释。
第三步是,仲裁庭会提前五天通过书面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接下来,仲裁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仲裁调解工作。
最后,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结果,应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决期限,须经过批准方可执行,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