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尚未满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可享有十五日的产假待遇;而当孕期达到或超过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则将享有四十二日的产假。
此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所享有的生育津贴,对于已投保生育保险的人士来说,将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